******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就外聘律所批量代理南京分行零售逾期贷款诉讼案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广银宁采购[2025]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外聘律所批量代理南京分行零售逾期贷款诉讼案件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内容:在采购人不良清收律所库南京子库,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2家代理律所以及2家备选代理律所,在合作期内,按债权金额大致平均分配给2家成交律所,每家律所代理债权金额不超过5330万元。
(二)服务期限:分行先于成交律所签订框架代理协议,明确代理要求及费率等原则事项,批量成单个案件逐笔移交至选定律所,合作期限2年,单个案件代理期限不超过2年。
五、本公告期限:******银行的官网(******)、中国金融集中采购(******)、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银行的官网(网址:******)发布的文本为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为使本次竞争性磋商工作建立在公平、可靠和高效的基础上,供应商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事务所,截至投标截止日期成立时************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因执业许可证正在年审或换证中导致相关考核记录无法判断有效性的,须提供官方证明材料或出具情况说明函并加盖公章)。
(************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三)供应************银行同业公会以及律师协会的处罚或处分。(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四)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当日,评审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利害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
2、在法律上、财务上和运作上完全独立于采购人,与采购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影响采购工作的情形;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相关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供应商未曾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分行发生采购及其他方面的法律纠纷;
******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监管制度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6、供应商在本项目案件与采购人及其下属南京分行没有利益冲突。
(六)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参与磋商,但不接受同一律所的总所或分所同时参与磋商。
(七)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登记及领取采购文件
(一)登记及领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领取方式:
投标人须在******/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注册、登录入口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3)。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八、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1日09:3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7楼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7号金融城10号楼
邮箱:/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7楼
联系人:许萌、黄稼成、吴有进、姜峰
电话:025-******/******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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