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求,我院拟对一批小型医疗设备进行询价,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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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小型医疗设备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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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见附件1。供应商须按照项目名称以单项形式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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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及要求: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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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询价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提供授权书,授权书应约定质量责任、售后服务责任(包括安装、维修及培训服务,质保期≥3年)。
注:以上为固定条款无需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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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递交日期:2024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医院西门西侧中百超市二楼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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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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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提交资料:资格文件一份、报价文件各一份纸质版密封包装(模板见附件2、附件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