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项目名称:新建年产2800套辊轮项目
建设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西岗集镇港城路99号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橡胶制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因市场及公司自身发展需求,******有限公司现有生产厂房新建年产2800万套辊轮项目。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西岗集镇港城路99号
联系人:邱世军
电话:******
三、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开发区金龙大道563号
联系人:杨成
电话:******
邮箱:******
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报批稿)
公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