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SG******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商超商品类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商超商品类供应商入围。
2.服务内容:本项目包括商超内食品类(含水果,不含未包装生鲜类食材)、日用百货类、综合货物类(含水果,不含未包装生鲜类食材)供应商入围(综合货物类:按业务需求提供食品和日用百货类的商品。针对线上商城业务提供一件代发服务,支持配套的相关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3.服务期限:三年。
4.本项目共分3个类别:商超内食品类、日用百货类、综合货物类。投标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单个类别或全部类别进行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类别并响应该类别的全部内容。
5.本项目每个类别满足资格条件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入围。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500M2的仓库或展厅或门店。
备注:①自有仓库或展厅或门店: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复印件及购买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②租赁仓库或展厅或门店:投标文件中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租方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①②原件核查,须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2投标人须提供合理有效配送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配送服务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5.3针对商超内食品类别(含水果,不含未包装生鲜类食材)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至少一家生产厂家针对本类别产品的授权文件,同时还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须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任意一项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须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相关食品类销售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30万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中任一金额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电子发票除外),须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针对日用百货类别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至少一家生产厂家针对本类别产品的授权文件;
(2)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任意一项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须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相关日用百货类销售业绩,且单份合同金额≥30万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中任一金额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电子发票除外),须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5针对综合货物类别(含水果,不含未包装生鲜类食材)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至少一家生产厂家针对本类别产品的授权文件或具有投标人与至少一家生产厂家(或品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同时还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须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任意一项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须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一份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相关综合货物类销售业绩(含食品类及日用百货类),且单份合同金额≥30万元。(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中任一金额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核查(电子发票除外),须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4)综合货物类投标人须提供线上商城服务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投标人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整
******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招标文件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所需电子发票开票的操作如下:供应商登录会员网上系统---点击进入后台---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打印或服务费电子发票打印---右侧点击“开具蓝票”按钮,补充完善开票信息后,点击开票。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必须在获取时间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同开标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网银转账:投标人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并到账(以E交易平台系统到账为准),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5年6月9日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有限公司提出。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6月20日08:30至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5年6月20日0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楼10楼开标室
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0519-******
代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9楼
邮政编码:213022
技术支持电话:400-828-0799
网址:******
邮箱:******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