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对其2025年暑期文星、文荟学生公寓家具采购、安装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XTP2025-GQ-C-004-001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暑期文星、文荟学生公寓家具采购、安装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整(¥******.00)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捌拾玖万陆仟叁佰玖拾元整(¥******.00)
四、交货安装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前交货并进场安装,具体进货量按现场房屋腾退进度及甲方安排;2025年8月20日前必须安装完成,逾期未完成,每拖延一天,扣罚违约金20000元/天;8月25日仍未完成,再一次性扣罚违约金20万元。
五、磋商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磋商响应单位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磋商响应单位特殊条件
1、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2、响应单位2023年5月3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项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公寓宿舍或酒店类家具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合同额30%的发票扫描件。资料应字迹清楚可辨认,发票非作废或红冲发票,开票日期应当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前(不含公告当日)。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最新查询记录截图)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六、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时间:本公告上网之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
2、方式:
(1)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3)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注意事项:
1)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dept/ggzyjyzx/)―“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2)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时工)、******(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七、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网上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5年6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3、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36号星塘大厦3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八、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苏州北站综合服务楼4楼东侧
电话/传真:0512-******
联系人:惠天睿
九、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晓芳 联系电话:0512-******
十、国企采购监督电话:0512-******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十二、公示期: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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