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我单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础信息
******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M
法人代表: 丁世凯
******街道石泉村东
联系电话:******
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收集转移和处置情况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1.废活性炭:产生于废气处理过程中,采用专用容器密封存放,于危废库内临时贮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2.废机油:产生于设备维护过程中,采用专用容器密封存放,于危废库内临时贮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3.废包装桶:产生于包装物拆封过程中,采用专用容器密封存放,于危废库内临时贮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4.废UV灯管:产生于环保设备中,采用专用容器密封存放,于危废库内临时贮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5.废过滤棉:产生于废气处理过程中,采用专用容器密封存放,于危废库内临时贮存,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二)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我公司设有危废库,用于临时储存危险废物。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在不同区域分开存放。危险废物仓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采取了必要的防水、防盗、防渗漏、密闭等措施。
(三)危险废物收集转移情况: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