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镇嘉兰蝶苑安置小区工程试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通招2025-03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元镇嘉兰蝶苑安置小区工程已由******改革局以2502-330424-04-01-953297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试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通元镇育才路东侧,惠民路南侧,通元大道西侧;
2.2 概算投资:约27.5万元;
2.3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49亩,总建筑面积93150平方米,约552套,同步建设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4 计划工期:7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通元镇嘉兰蝶苑安置小区工程试桩项目,本次桩基包含预应力空心方桩22根,竹节管桩4根。
2.6 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9时00分至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请各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为2025年6月10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为海盐县通元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一楼(原通元镇交警中队,通元镇东郊路公交站)。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col/col******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通元镇
联系人:朱莉婷
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东林路188号恒科大厦15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3-******
2025年5月29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
投标人提供2025年6月2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 号文件执行。 |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
4 |
“三类人员”要求 |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 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
6 |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
/ |
7 |
企业施工业绩 |
/ |
8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9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网页截图。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1 |
联合体投标 |
/ |
12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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